昨日(7日)上午,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记者会,财政部部长肖捷,副部长史耀斌、胡静林就“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”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。
▲新华社记者 李鑫 摄
减税降费,今年怎么干?
▲人民网记者 翁奇羽 摄
肖捷在回答时指出:今年,我们将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部署,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,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,用财政收入的减法来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。
重点包括:
1、降**造业和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税率,支持实体经济发展;
2、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,提高“起征点”,增加专项附加扣除;
3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,对企业新购入的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和器具当年一次性在税前扣除;
4、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。
个人所得税将如何改革?
▲人民网记者 翁奇羽 摄
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:
首先,我想和大家解释一下,做一个概念上的解释。
就是目前大家都非常熟悉,工资薪金的所得有一个起征点,实际上我们在税收的术语上叫“基本减除费用标准”,听起来很别扭、很专业,起征点就比较通俗,现在是每月3500元,超过3500元以上根据超额累进的税率安排进行征税。
实际上除了我们现在耳熟能详的起征点之外,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上还有一些扣除的安排,比如基本养老、医疗、失业保险费、住房公积金和在一定的限额以内,比如说职业年金、企业年金、商业健康保险等等,这些都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。
另外我们还会适时推出商业养老保险的税前扣除政策。这些税前扣除的因素安排,再加上我们税收起征点,都是我们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所应该享有,而且已经在享有的权益。
所以,我们现在能够扣除的,除了起征点之外还有这么多的税前扣除安排。
史耀斌在回答时指出
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
至少有两大内涵值得关注
1.提高起征点,我们会根据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来确定,并且提出一个提高起征点的建议,一个政策性的建议。
2 .增加专项扣除,这是前所未有的,而且总理报告里提出首先选择的重点就是子女教育、大病医疗,老百姓*急需*关切的。
此外,这次还要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税的模式,将分类税制转化为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。
比如将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等这些劳动性的所得合并起来,再确定一个“起征点”进行征税。
这样能够更好的体现税收公平,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。
接下来,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,加快启动税收改革方案,同时启动个人所得税的修法。
房地产税制度如何推进?
史耀斌:
房地产税问题确实是目前社会非常关注的问题,它关系到千家万户,涉及到几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。
从历史上来看,房地产税作为一个税种,它的历史比较悠久,据我所了解,它*早起源于欧洲。
随着时代的发展,个人财富的不断积聚,大多数**都实行了房地产税制度。刚才这位记者是来自日本,我想日本也有房地产税制度,当然叫法不一样。
既然是一个大多数**都普遍采用的税收制度或者是一个税种,它必然有它自己的作用,它的作用主要就是调节收入分配,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,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。
同时,筹集财政收入,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。
作为一个世界通行的税种,它都有一些共性的制度安排。
我归纳了一下,大致有这样四种或者叫四个共性的制度性安排,几乎是每个**房地产税制度都存在的↓↓
1.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,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,也就是按评估值来征税。
2.二是在所有**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里面,都有一些税收优惠。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,或者是对一些困难的家庭、低收入家庭、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。当然具体的方式不一样,水平不一样,但是都有一些税收优惠。
3.这个税属于地方税,它的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。地方政府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比如说教育、治安和其他一些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等这样的一些支出。
4.因为房地产税的税基确定比较复杂或者非常复杂,所以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,这样才能够使房地产税征得到、征得公平。
史耀斌在回答时指出:
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
立法先行、充分授权、分步推进
按照这样一个总体思路
目前,正在设计、完善
同时再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
中国有中国的国情,我们还会按照中国的国情,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我们房地产税制度。
比如说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,再比如说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。
这样的话,使我们设计的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、更加公平,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,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、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。
对违法违规举债
发现一起查处一起
2017年财政部组织对28个省的874个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,共追回了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的资金7.3亿元,对450人进行了问责,对其中15个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。
接下来,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。二是继续加大查处力度。对**违规问题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问责一起、曝光一起。